解析:
关于申请免除物业管理费用之事项,请遵循以下几点要求进行操作:
首先,若开发商尚未将房屋交付予您,那么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您有权利向其提出免除物业管理费用的请求;
其次,如果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物业服务质量未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标准,那么您也拥有同样的权利去提出这样的请求;
再者,如果物业公司并未获得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仍有权利对相关费用提出免除请求;
最后,若发现物业公司在收取合同中所规定的费用时存在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或者收费不合理的情况,身为物业使用者及受益方的您则具有权力就此种违规费用提出免除的请求。
另外,对于长期闲置的空置房产而言,按照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您有权请求物业公司以70%或者50%的比例来减轻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负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