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配偶不幸离世,那么再婚后的伴侣有权主张并接受遗产的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在财产分割时,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死者的合法配偶、亲生子女以及健在的父母等直系亲属。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配偶,特指于死者生前缔结并经由合法程序注册的婚姻伴侣,无论他们是否属于二次婚姻,均享有这一权益。
而所谓的“继承权”,则是指继承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获得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