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租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通常应由机动车驾驶者或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
当租赁、借用等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和实际使用者并非为同一人时,若发生交通事故并确定为该机动车一方之责任;
则应由保险公司在其法定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如赔偿数额仍无法满足受害人合理损失,不足部分将由机动车实际使用人予以负担赔偿责任;
若查证机动车所有人对于损害事件的发生存在过错,亦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特殊情形导致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实际使用人为不同主体时;
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且被认定为该机动车一方之责任,则应由机动车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而机动车所有人及管理者如对损害事件的发生存有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