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证实欠条乃是受逼所书,通常需向法庭提交书面证据,包括遭受压迫或威胁之伤害情况的相关证据及证人证词。
若无法取得证人证词等关键证据,可寻求其他辅助证据予以说明,如录音录像资料,需确保此类资料未侵犯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序良俗;
此外,银行的取款凭证、转账凭证、双方之间的短信、QQ留言等亦可作为合法有效的证据加以佐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