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相关法规,对于过期食品的处罚措施如下所示:
若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销售价值未达到人民币一万元,则须面临最高达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罚款惩罚;
而若销售价值在一万元及以上,则需承担最高达销售价值十倍至上二十倍之间的罚款罚金。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