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认可以及手续合规的前提下,彩色复印版的离职证明依然具有法定效力。
不过,若涉及到伪造或者虚假信息,即使经过彩打处理也无法改变其失效的事实。
通常来说,离职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有对应负责人签署确认,方可保证其真实性与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