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一个年满八岁的未成年人,在做出行为决策上具有自己独立表达的权利和能力。
当子女已经满足了八岁这一年龄因素之后,他们的监护权问题成为了对父母婚姻割裂的结果,因此必须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他们的意愿和选择。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密纽带,不仅不会因为他们的婚姻关系的结束而被轻易抹去,相反,即使在法律层面上,他们的亲子关系也将永续存在,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有所动摇或破坏。
即便在婚姻破裂后,即便子女需要由父亲或母亲抚养,他们同样有着享有亲生父母的身份保障,亲子关系并未因此破裂或消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