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新购置的房产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通常情况下应依据夫妻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公平分割。
若经充分磋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将交由法院做出公正而明确的判定和分配,包括以下几种可能的方案:
1)若夫妻双方皆主张该房产的所有权并同时愿意以竞价方式获取,那么法院应予以批准;
2)如果其中一方宣称享有房屋所有权,那么法院可委托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全面评估,随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对于个人所有的房产,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通常无需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