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破裂后,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承担支付子女就读高等教育机构所产生的相关学费及其他费用。
然而,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讲应截止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
对于年满16周岁但尚未达到成年18周岁之人,若该未成年人已经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力创造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这笔收入可以在既定区域内维持基本的生活标准,那么他们的父母便有权利停止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