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监护权之行使主体异同迭现,究其本质乃是监护人对于诸如未成年人及精神病患等缺乏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者和适度民事行为能力者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之监督、守护之身份权限。
相较之下,抚养权则是父母对其子女所享有的一项特殊人身权益。
关于实行时间跨度,监护权的执行期限可能贯穿终身。
而对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或双方而言,在子女成年以前,他们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然而此种权利在子女成年之际便会自动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