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明确的法规规定,于第二十一类别中进行注册的商标应涵盖家用或者厨房设备以及器具,还有各种容器,广泛的梳子以及海绵产品,种类繁多的刷子系列,用于制作刷子的材料,以及各式各样的清洁工具,如钢丝纱,未经深度加工或者是只经过部分深加工的玻璃制品,其他不属于其他任何类别的玻璃器皿,精美的瓷器以及陶器。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