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中国现行有效的法规规定,当缔结的买卖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即刻生效后,若经仔细审查,发现其中的合同单价存在误算情况,则合同双方有权进行协商以更改或修正错误的单价内容;
若各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则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公平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