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收取费用的基本原则是如果夫妻双方的财产总金额未超过20万人民币,那么将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倘若财产总额超过了这个数字,那么对于超出2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会按照0.5%的比例来计算并收取相应的费用。
例如,如果财产总额达到了30万元,那么仅有超出的10万元需要按照0.5%的比例来缴纳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