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规定,在职员工若不幸因病去世,其所在单位将提供以下三项补偿:
首先是丧葬费用,这部分费用将按照该员工在死亡当月的工资标准,以三个月为限进行发放。
其次是抚恤金,对于那些因公殉职或者英勇就义的员工,他们的家属将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再加上该员工生前四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作为抚恤金。
而对于因病去世的员工,其家属则可以领取到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以及该员工生前四十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作为抚恤金。
最后是遗属生活补助费,这部分费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