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对于涉及民事性质的打斗事件的处理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具体细则:
首先是最轻微的情况,即处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并且对行为人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
其次是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罚款金额将被限制在五百元以内;
最后是较为严重的情况,例如存在结伙殴打、伤害他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性殴打、伤害多人等恶劣行径的,将面临五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