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天津市于2018年度推出的车辆报废补贴政策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报废的重型载货汽车,每辆将获得18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其次,对于报废的中型载货汽车,每辆将获得13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第三,对于报废的轻型载货汽车,每辆将获得9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接下来,对于报废的微型载货汽车,每辆将获得6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然后,对于报废的大型载客汽车,每辆将获得18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接着,对于报废的中型载客汽车,每辆将获得11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再者,对于报废的小型载客汽车(不包括轿车),每辆将获得7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最后,对于报废的微型载客汽车(不包括轿车),每辆将获得5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此外,对于报废排量在1.35升及以上的轿车,每辆将获得18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而对于报废排量在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之间的轿车,每辆将获得10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至于报废排量在1升及以下的轿车和专项作业车,每辆将获得6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
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