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担保人过错的判定标准:
倘若主合同因无效原因而致使担保合同失效,担保人若是属于无过错方,则无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反之,若担保人确有过失行为,则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进行承担。
在此过程中,评判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这一事实是否存在过错,并非仅仅针对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这一问题上的行为表现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