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未能履行送还未成年子女义务的情形,可参考以下两种解决途径:
首先,若双方选择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其中一方有权依据离婚协议书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协助送回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其次,如果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判决,当事人则可以直接向该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以保障自身权益,并要求法院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司法拘留等手段,确保相关责任方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