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死亡,倘若其尚遗留有遗产,那么法院理应对此遗产进行强制执行。
反之,若被执行人身无分文,亦无任何义务承担者,则法院唯有结束执行程序而已。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