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经获得预售许可证书却最终成为烂尾楼的建筑项目,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房地产开发商的视角出发,导致项目烂尾的主要因素包括:
一方面,开发商在意识到继续投入施工可能导致亏损加剧,甚至出现建得越多损失越大的情况时,往往会选择主动终止该楼盘的开发及建设工作;
另一方面,开发商的资金链条断裂,导致其无法为楼盘建设项目提供足够的后续建设资金支持。
而从政府部门的角度来看,他们肩负着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的重要职责。
在我国,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力度等方式,以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