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您发现4S店在修理过程中未安装应装配的零部件,便可直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提出关于涉嫌消费欺诈的投诉,而非权益被侵害。
若您选择至4S店进行维修服务,且在定损阶段已明确要求更换原厂配件,并支付了相应费用,然而店方却以次充好,使用副厂或其他售后配件替代,同时您拥有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这一情况,那么您完全有权进行投诉,甚至向生产厂商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