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条款,销售临近保质期限的食品并非违法行为。
然而,销售已经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却被视为违法行为。
所谓临期食品,即是指尚处于保质期限之内,但距离到期日已经相当接近的食品。
此类食品仍然属于安全可食用范畴,例如常见于各大超市的“临期食品专柜”所售卖的正是这一类临期食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