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俩离婚的必要前提是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在法律层面上,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若某一方存在诸如重婚行为或者是与其他人长期非法同居这样的恶劣行径;
其次,假如某一方有过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甚至对另一半进行过虐待、遗弃这种让人无法容忍的行为;
再者,如果某一方沉迷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次教育后仍未改正;
此外,当夫妻之间因为感情问题而长时间分居达到两年以上;
最后,还有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