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民事诉讼程序进入执行阶段后,当事人依然是有权利进行沟通协商决定如何还款。
换言之,这个过程中,在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导下,双方当事人可达成和解共识,并且由法院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予以明确。
作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照调解书所规定的期限,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未能遵守上述约定,人民法院有权恢复对该案件的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