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拆迁所涉及的房屋在六个月之内便可获得相应的房产证书,此类事项具体时间将根据当事人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中所规定的登记期限而进行安排。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动迁房屋需满足五年的居住年限方能正式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因此,在办理房产手续时,我们还需对该房屋的实际使用年限进行核实。
此外,对于绝大多数的拆迁安置房屋而言,其产权性质往往为小产权房,在此政府政策许可范围内,这些房屋并未被允许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