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指出,若违法行为在两年内尚未被发现,便不再进行惩罚;
若是违法行为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或是涉及到金融稳定,并产生了某种现实性的危害结果,那么即便该行为超过五年仍未被察觉,也不会再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