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众所周知,要了解自身是否遭遇诉讼,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渠道:
第一个方式是接收有关起诉的短信通知,该通知中含有具体的案号信息,以及开庭日期、受诉法院的具体名称与起诉事务的详细描述,包括开庭日期;
其次,可收取通过邮局送达的法院传票,通常情况下,负责此案件的法庭书记官会在寄出传票之前先致电被告以确认收件地址。
对于那些在被告居住地点进行起诉的案件,可能还会通过电话告知被告前往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件;
最后一种方式则是直接拨打法院的官方电话联系,接通受诉法院的人工客服电话之后,向工作人员提供您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码便能够查询到您是否被提起了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