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首先,申请者需要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或者各个工商所的办事大厅窗口提交《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以完成初步的申报流程。
(二)接着是营业执照变更的受理阶段。
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递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细致的审核,若发现申请材料存在缺失或者不符合条件等问题时,会以书面形式发送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单》,请其按照规定补充相应的材料。
反之,如果所有的材料都符合要求的话,则将立即予以受理。
(三)完成受理程序后,便是营业执照变更的审查部分。
这一阶段将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来进行,对于可能涉及的需配合环节,申请者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工作人员的调研和核实。
(四)最后,由决定机构做出是否准许或否决此次变更申请的最终决策。
(五)一旦得到批准,就可以向申请人颁发新的《营业执照》了;
但若是未能获得许可,当事人也将会收到一份正式的《登记驳回通知书》以示告知。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