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频繁进行卖淫活动的个人,将会根据其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和次数来综合评估,再确定最终的处罚措施。
通常情况下,对于初次实施卖淫活动的行为人,将被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同时可附加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多次实施卖淫活动的行为人,则需要将所有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最长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天。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