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担任老板驾驶车辆的职务过程中,若老板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追责,那么司机需否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取决于司机自身是否涉入了犯罪行为。
若是如此,他将与老板构成共同犯罪。
然而,假如司机明知老板正在实施犯罪活动,却仍为其提供避难场所或财务支持,以助其逃避法律制裁或者编造虚假证言进行包庇掩护,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能涉及到犯罪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