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精神疾病患者普遍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者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士,他们在院内接受治疗实质上是一种全面的、封闭式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在此过程中,病患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在医院的严格监控下进行,因此,医院应对病患承担起全面的监护与管理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