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居民在我省范围内在不同地区就诊时已不再需要进行备案,他们能够在相应的医院直接进行费用结算,无需自行承担所有费用(除个别自费项目以外)。
然而,对于那些长期在外或暂时外出的就医人群如异地安置、探视亲属以及驻外工作及进修学习人员,则需事先向有关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关于该项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患者需凭本人所持有的“社会保障卡”前往原参保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填写相关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并完成注册登记;
其次,经过社保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在居住地选择并确定出1到3个可信赖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服务点,通常情况下需一年更新一次指定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