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
结婚之后,倘若有一方对某项债务并不知情,那么通常情况下这是他/她自己的个人债务,应该由欠款的那一方独自进行偿还。
然而,假如这份不知情的欠款是由于借给了配偶方的家庭日常开销使用,或者是用作了夫妻间的共同经济运营,又或是不知情的一方在事后表示同意并承认了这笔欠款,那么就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