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而定。
固定总价合同通常被认为是价格条款已事先确定的合同类型,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其价值无法调整。
然而,当遇到特殊情境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也是可能的。
这样的改变需要双方进行友好、平等的协商,如若对方同意价格上的微小变化,那么这种做法便可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