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录音在法律程序中是被允许采纳为证据的。
然而,为了使录制的音频文件能够具备法律效应,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大条件:
首先,录音证据需经由当事人亲自展示,且未经任何形式的剪辑、编辑或伪造;
其次,该录音证据的前后部分衔接紧密,内容未曾被篡改,保持了客观真实性以及连续性;
最后,录音证据的获取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如果对方并未对该录音证据提出异议,或者其所提出的反对意见无法得到证实,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可被视为有效的法律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