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公司宣告破产并完成注销手续之后,其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便由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董事以及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质性操控者来共同担负起处理这些问题的重任。
在此之前,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进行严谨的清算工作,以妥善解决所有尚未清算完毕的债权债务事宜。
如果在公司完成注销手续之后,仍有部分债权债务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清算义务人就必须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