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应先行购入法定强制的交通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然后有选择地进行商业保险的配置与选购。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凡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均需购买交通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这一点毋庸置疑。
然而,商业保险并非强制性要求,车主可依据自身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自主选择。
因此,车主在投保交强险之后,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一步完善商业保险的配置。
尽管交强险与商业保险可以分别购买,但我们仍建议车主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将二者同时纳入考虑范围,以便实现更为全面、周到的风险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