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实际情形而定:
首先,若系以创造营收为主要目标并已就开发制造之产品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此行为可视为侵权之举;
其次,若仅为进行实验研究或供个人使用,则皆不构成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