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生产、销售伪造、冒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所涉及到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中的任意一项,方可被认定为犯罪:
首先是,生产、销售金额必须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
其次是,在案发时产品尚未销售出去,但其价值已经达到了人民币十五万元以上;
再者就是,虽然生产、销售的金额没有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但是已经销售出去的产品和尚未销售的产品总价值已经超过了人民币十五万元;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除了上述三种情况之外,还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
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