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贷款如若拖欠超过三个月时会有可能面临房屋收回的风险,然而这仍是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的问题。
在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还会带来如下几个方面的困扰:
首先,如若在一个时间周期内未能偿还任何款项,银行将会采用电话或者短信等通讯方式予以告知,同时发出及时还款的提醒,在此过程中,还会产生额外的罚金;
其次,若是连续三次都未能够还款,银行将会采取更为积极的催收措施,而借款人也會遭受沉重的罚款压力;
再次,如果这种拖欠行为累积到六次及以上,银行则会毫不留情地动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此期间,房产甚至会处于冻结状态;
最后,如果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协商努力未能取得预期成果,那么银行将不得不通过法律程序对抵押住房进行强制性出售,以弥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