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欲了解自身是否已遭人起诉,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查询途径:
首先是接收相关起诉通知的短信息,此信息通常包含案号、开庭日期以及受理本案的法院名称及诉讼理由等重要内容;
其次,可能会邮寄至您处的法院传票亦可作为参考依据,通常情况下,负责处理该案件的法院书记员会先行通过固定电话与被告沟通并确认邮件收件地址。
在以被告居住地为基础进行起诉的情况中,有些时候法庭工作人员还会直接致电被告,通知其前往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
最后一种方式则是拨打受诉法院的人工客户服务热线,在接通电话之后向对方报出您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便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有无被起诉的准确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