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婚前房产添加女方姓名之有效性的问题。
男性所拥有的婚前房产通常被认定为是他们个人财产的一部分,然而,当该房产在婚后被加上女性的姓名时,这一行为可以被视作夫妇双方对于婚前财产所有权归属的重新安排和界定,据此我们应当将此房产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
就具体的房产证变更程序而言,其基本流程如下:
首先,当事人必须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关的房产证明文件;
其次,当事人需要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提交房产登记申请,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最后,待申请审核通过之后,当事人便能够领取到全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