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贵方拥有之机动车辆遭受损害,然而却并未购买车损险,则需视具体情形而定如何处理。
如若因贵方自身过错造成车辆损坏,则该方面损失将由贵方自行承担;
反之,若此等事故系由于他人过失所致,贵方之汽车因此遭受了部分或全面的损失,责应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倘若责任人已为其车辆购买了交强险,贵方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依相关规定申请必须赔偿的费用金额。
同时,对于超出交强险赔付范围之外的部分,仍需由责任人自掏腰包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