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嫁妆的法律属性可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
在男女双方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之后,由女方家庭所赠送的陪嫁物品,倘若其家人并没有明确表明这是针对某一方的个人赠与,那么这部分陪嫁将被视为是给新婚夫妇的赠与,进而成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女方家人已经明确表示这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那么这部分陪嫁就会被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