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凡遗嘱仅有一位继承人者,若该继承人为立遗嘱人之前离世,且事先未留遗嘱者,遗嘱将自动失去效力,遗产权转变为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如立遗嘱人若欲明确不采取法定继承原则来处置个人财产,则可另行订立一份遗嘱进行规定。
若被继承人生前已将其财产交由多位遗嘱继承人继承,只要所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即便在此过程中某一位或者几位遗嘱继承人不幸过世,其余的遗嘱继承人仍有权根据遗嘱内容继承相应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