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种情境中,物业服务企业通常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居住者所处的位置位于二层,倘若出现下水道返水的状况,物业服务企业只负责保养和维护公共区域中的管道设备以及配套设施。
就二层用户房屋内部的返水问题而言,一般情况下应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鉴于下水管道属于建筑物的公共部分,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小区的公共区域负有维护之责,故此,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进行疏通处理,所需费用则由全体业主共同支付的专项维修基金予以支持。
然而,若仅仅是因为个别住户自身原因引发的返水现象,那么物业服务企业可负责进行维修,但所需费用将由该业主独自承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