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因承运方自身原因而导致航班在始发地起飞延误或取消的情况下,承运方应保证为各位乘客提供用餐及住宿等相关援助措施;
若航班系因非承运方因素所致而取消,则承运方需协助乘客进行餐饮及住宿方面的协调与安排,但具体的费用将由乘客自行承担。
同时,即使是在中国境内的航班在经停站发生延误甚至取消时,不论其原因为何,承运方都必须为经停的乘客提供相应的餐饮或住宿服务。
法律依据: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发生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后,承运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按照下列情形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
(一)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二)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三)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
(四)国内航班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承运人均应当向备降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