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因工作环境引发病症是否构成工伤这一问题,需依据具体实际情况加以权衡。
依照当前法律法规要求,若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由于履行职务行为而遭受意外伤害,应被界定为工伤范畴。
因此,如果工作环境引发的疾病与其职业存在明确关联性,便可初步判定其构成工伤。
值得大家关注的是,工伤认定的具体准则或许会因为地域差别或行业区别有所不同。
基于此,当遇到此类情形时,建议您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获得更为精准的判断。
另外,用人单位应对恶劣的工作环境提供适当的防护措施及薪资补贴。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员工患上疾病,则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