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男方依据本地传统习俗向女方支付的彩礼,倘若仅是举办了婚礼仪式而尚未领取结婚证书并共同生活,那么便不存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若由于非男方责任所导致无法共同生活及完成结婚登记程序,彩礼应当依法全额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