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法律中对于偷拍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未经许可的偷拍行为被视为侵犯他人肖像权及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之一。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通过以美化、损毁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篡改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同时,未经肖像权所有者的明确同意,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制作、使用以及公开其肖像。
此外,每一位自然人均依法享有隐私权,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采用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